2 項進行中

115-1 選課時程

進行中

  • 初選第一階段 6/15 – 6/18
  • 初選第二階段 6/22 – 6/25
  • 校際選修 進行中 8/24 – 9/18
  • 初選第三階段 8/31 – 9/3
  • 開學後加退選 進行中 9/7 – 9/21
  • 逾期加退選 9/21 – 9/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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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事訴訟法(一)

Civil Procedure (I)

學期
113-1
學分
0 學分
當期課號
557900
永久課號
LWLW30116
開課單位
科技法律研究所碩士在職專班
授課教師
孫介然、陳在方
類別
選修
上課時間表
週一
Y
06:00–06:50
民事訴訟法(一)
2 節連堂
Z
07:00–07:50

* 根據陽明交大上課時間表所列

概述

民事訴訟法是實現民事實體法權利的核心,且是保障人民憲法上基本權利的基礎。本課程將闡述民事訴訟法核心結構、基礎理論原則以及重要實務見解,並側重於實體法與程序法的結合處理,以期協助法律學子掌握民事訴訟法,參加國家考試與未來執業需求。

先修科目

先修科目:民法總則、民法債篇總論、民法物權。

備註

無備註

教學方式

課程相關資訊及其他教學方法說明 : 課程資訊公告與問題反映 : 課程相關事項將透過E3教學平台適時發布,課程相關問題可透過教師信箱,與所辦行政助理反應。 本課程以網路非同步教學方式進行: 出席率計算方式 : 以登入非同步教學平台之登入紀錄為準。

評分方式

1.上課參與(實體)(5%):本課程希望同學主動思考,授課教師會提出問題,若能理解並回應,教師斟酌情形加分,單純出席聆聽,亦可獲得基本分數。 上課參與(網路非同步):修課學生可於E3教學平台討論區提出回應,上課參與加減分標準與出缺席規定,同實體上課學生。 期末考(95%) 以上評分標準,以教師上課時說明為準。

課程大綱

教師未提供此項資料

週次計畫
週次主題
第 1 週

課程介紹

第 2 週

民事訴訟法的意義、目的與當事人權能(程序主體權)(徐應松老師)

第 3 週

管轄、管轄錯誤的救濟與法院職員的迴避(徐應松老師)

第 4 週

當事人、當事人能力、當事人適格與訴訟能力(徐應松老師)

第 5 週

共同訴訟、普通共同訴訟與必要共同訴訟(徐應松老師)

第 6 週

固有必要共同訴訟、類似必要共同訴訟與必要共同訴訟的兩個例外(徐應松老師)

第 7 週

期中考週停課

第 8 週

訴訟標的(陳在方老師)

第 9 週

訴之客觀合併(陳在方老師)

第 10 週

訴之變更、追加(陳在方老師)

第 11 週

反訴(陳在方老師)

第 12 週

訴之種類(陳在方老師)

第 13 週

起訴(陳在方老師)

第 14 週

訴訟要件(陳在方老師)

第 15 週

濫訴防杜及程序簡化(孫介然老師)

第 16 週

考前複習課程

第 17 週

期末考

2024-12-23(一)
教科書

姜世明,民事訴訟法(上冊),新學林出版股份有限公司,10版(2024年)

Office Hours
地點
教師未提供此項資料
時間
另與教師聯繫
聯絡方式
tfc@nycu.edu.tw